www.788sb.com关于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交叉检查的通知
www.788sb.com 时间:2016-04-26 00:00
湘安监函﹝2016﹞50号
各市州安监局:
为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各市州相互交流学习,省局定于2016年5月份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1、各市州贯彻落实《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湘政办发〔2014〕68号)情况,特别是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率、监护率、警示标识设置率等8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2、各市州组织开展本地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情况和组织开展陶瓷、耐火材料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
3、各市州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情况。
4、各市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二、交叉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每两个市州分为一组,组内进行互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各检查组由各市州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带队,抽调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或专家组成,每组3-5人。交叉检查工作于5月份内完成。具体检查时间由互查市州协商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市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既要指出问题,又要善于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
2、各检查组至少要检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至少3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涵盖中小微等各种不同类型企业。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各检查组要结合此次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完成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4、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互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被检查地区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对策和建议。请各检查组于6月5日前将互查报告报送省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彭文,0731-89751295,25922080@qq.com)。
附件:交叉检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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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检查分组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