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清理复核和2016年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788sb.com  时间:2017-03-15 16:34 17:00

各市州安委办:

  因乡镇(街道)区划调整改革,我省乡镇(街道)数量和部分地名已发生改变。截止2015年底,全省乡镇由过去的2069个撤并为1541个,街道由370个变更为384个。为确保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连续性,经省安委办研究,决定委托各市州安委办对全省已命名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含街道,下同)进行清理复核,并组织好2016年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清理和复核原则如下:

  一、对区划调整中省级示范乡镇析置为2个或2个以上的乡镇或街道,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82号)出台后验收的(即2014年、2015年),其主体部分的乡镇或街道(即原乡镇、街道机关驻地)保留原省级示范乡镇命名并相应更名;湘政办发201482号文件出台之前(即2014年以前)验收命名的省级示范乡镇析置为多个乡镇、街道或湘政办发201482号文件出台后命名的省级示范乡镇、街道析置后的非主体部分,取消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命名。

  二、省级与市级示范乡镇或者省级与非省、市级示范乡镇合并的,取消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命名。

  三、2个及2个以上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合并的,保留其省示范乡镇命名。由乡镇更名为街道的,其名称相应变更。

  四、区划没有调整但由乡镇更名为街道的省级示范乡镇,保留省级示范乡镇并相应更名。

  五、跨县(区)行政区划调整且未合并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保留其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命名;涉及乡镇(街道)区划撤并的,取消其命名。

  请各市州安委办根据上述原则,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清理复核工作,并将清理情况于20166月底报前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将随机抽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提请省安委会重新公布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名录。其他乡镇(街道),可重新申报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2016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州安委办于3月底前按《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82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统一向省安委办申报。

  联系人:苏宏高,杨志文;联系电话:0731-89751233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