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788sb.com关于印发全省安监系统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788sb.com 时间:2018-05-22 00:00
湘安监发﹝2018﹞6号
各市州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安监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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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2日
全省安监系统实行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6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依法治安”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全省安监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示范引领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普法宣传与监管执法相结合。全省各级安监系统要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范围,通过与企业召开执法通报座谈会、对典型案例开展公开裁定等形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实行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全省各级安监系统在履行好系统内的普法责任、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同步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要坚持部门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实行日常宣传与集中宣教相结合。全省各级安监系统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深入企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采取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全省安监系统要把普法作为单位和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安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省局普法工作归口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对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各处室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和监管对象的普法工作。
(二)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策规定,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安监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法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系统内普法。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干部集中轮训工作,持续开展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把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知识培训纳入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建立法律法规知识定期更新培训考核制度,及时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学习培训质量。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创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在全系统适时通报依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形成制度、定期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全省安监系统要结合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事故警示教育、配合人大机关执法检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集中宣讲、主题活动、法律咨询、发放资料、专题培训、安全执法活动,组织开展法律贯彻实施成果系列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或领导署名文章等方式,面向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五)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普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具体路径。全省安监系统在普法过程中,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宣传解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提出的安全生产重大改革任务和制度措施,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着力完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法制体制机制,切实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目标全面落地、落实。
(六)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普法。针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当事人或者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化解矛盾纠纷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涉及面广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或者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监管人员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强化舆论引导。
(七)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全面推行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和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将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权利救济途径等告知相对人,按照一般程序作出执法决定要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重大执法决定根据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严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2018年起,每年各市州至少提供3个、省局各业务处室至少提供2个以上典型执法案例,作为严格执法和深度普法工作的考核依据。
(八)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全省安监系统要在巩固宣传栏、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创新普法节目、专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阳光执法。依托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法律贯彻实施成果系列报道,组织发表评论员文章或领导署名文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安监系统要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把实行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机构分工落实的工作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省局将定期对各市州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并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进行扣分。各单位要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三)推广经验、示范引领。对于各地在普法过程中的好做法,省局将及时予以推广借鉴、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于重视安全法治建设,生产安全秩序良好,从业人员素质较高,保持较长安全记录的企业,省局将开展专题调研,挖掘典型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省局还将适时引导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先行开展安全法治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崇尚法治理念,树立安全生产标兵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邓建华,邮箱:fgc89751231@126.com
附件:以案释法案例模板
湘安监发﹝2018﹞6号文件附件--以案释法案例模板.docx